| 受理科室:梅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地址:梅州市教育路3号 电话:2180815。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二)范围:凡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岗位的工作人员,如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师范院校毕业生、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如幼师、文秘、公共关系、财经、金融、邮电、交通、医药、护理、卫生、商业营销、旅游、客房餐厅服务等)毕业生。现阶段只接受集体报名。 (三)报名资料:个人《身份证》、大一寸彩色免冠半身近照3张 (四)办理程序: 1、凭个人《身份证》到各县(市、区)语委办报名,缴交大一寸彩色免冠半身近照3张,填写报名表; 2、各县(市、区)电脑录入考生信息,上传报名资料; 3、市语委办派出测试员到各县对应试人进行辅导; 4、凭个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测试。 5、凭个人《身份证》到各县(市、区)语委办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三级乙等以上发给证书)。 (五)应试须知(省语委制定): 1、准备 (1)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 (2)从工作人员处抽签选定朗读篇目和说话题目并填写抽签表,领取单音节、双音节字词试卷; (3)准备10分钟,由工作人员领进考场。 2、测试 (1)将抽签表交给测试员; (2)测试员示意开始后,先按顺序呼报本人的考号、姓名、所在单位(如:“001号,张三,××师范学校”);然后念试卷编号(如:“试卷101题”); (3)每项测试前,先念题目,再念内容(如:“一、读单音节字词”,三、朗读:作品×××号)。 3、试毕 把试题和朗读材料留下,不得带走。 4、其他注意事项 (1)牢记本人考试的时间、地点、所在组别和考试编号; (2)不得携带文具进入抽签备考室,不得在试卷上作任何记号,不得旁窥、交谈; (3)不能让手机、BB机等通讯工具发出响声; (4)测试过程不得发问,中途不要停顿中断; (5)测试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6)测试成绩未公布之前,不得向测试主管部门和测试员打听测试的有关情况。 (六)等级标准(国家语委制定): 一级 甲 等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语音标准,词语、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表达流畅。测试总失分率在3%以内。 一 级 乙 等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语音标准,词语、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偶然有字音、字调失误。测试总失分率在8%以内。 二 级 甲 等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发音基本标准,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少数难点音(平翘舌音、前后鼻尾音、边鼻音等)有时出现失误。词语、语法极少有误。测试总失分率在13%以内。
二 级 乙 等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个别调值不准,声韵母发音有不到位现象。难点音(平翘舌音、前后鼻尾音、边鼻音、fu_hu、z_zh_j、送气不送气、i_ü不分、保留浊塞音和浊塞擦音、丢介音、复韵母单音化等)失误较多。方言语调不明显。有使用方言词、方言语法的情况。测试总失分率在20%以内。 三 级 甲 等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母发音失误较多,难点音超出常见范围,声调调值多不准。方言语调较明显。词语、语法有失误。测试总失分率在30%以内。 三 级 乙 等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发音失误多,方音特征突出。方言语调明显。词语、语法失误较多。外地人听其谈话有听不懂的情况。测试总失分率在40%以内。
(七)期限:测试后二十天内在梅 州 教 育 城 域 网http://www.mzjy.net/公布成绩。证书待省验印后颁发。 (八)测试成绩认定:测试结果由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确认,经申报批准后由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颁发《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由国家语委统一印制,全国通用。 (九)收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普通话培训与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326号),经市物价部门核准,对每位应试人收取培训测试费8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