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教办仪[2006]8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蕉华管理区:
根据省教育装备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广东省教育装备统计汇总工作的通知 》(粤教装备中心[2006]13号)要求,为做好我市教育装备统计汇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统计要求:
(1)今年仍使用风华公司开发的《广东省中小学教育装备统计系统》进行的统计汇总工作。
(2)填报的数据必须真实、准确。
2、报送时间:
(1)6月底前,各中小学校要对各种教学仪器设备设施做好清点和入册工作,填好各种统计表,并于学校放假前将汇总数据报送上一级单位。
(2)7—8月各县(市、区)教育局教仪站组织人员进行汇总。
(3)9月市级进行统计汇总。请各县(市、区)教育局教仪站于8月30日前将汇总数据用E-mail上报我局教仪站,市直学校和蕉华管理区亦于同一时间上报汇总数据。我局教仪站电子信箱:mzmzdj@21cn.com。
3、统计工作说明:
(1)各县(市、区)教仪站在进行汇总工作前必须再认真核对上年数据,做好备份。今年汇总时,要先结转上年数据。
(2)输入统计年份时应填写2006年。
(3)中学部分的数据应根据学校类型按照高中、完中和初中分别输入。
梅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