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教职[2007]3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广州梅州两市对口帮扶工作第三次联席会议纪要》和《关于广州梅州两市中等职业教育对口帮扶工作的复函》(穗协作函[2005]137号)的精神,从2005年到2007年,广州市教育局每年统筹安排梅州市400名贫困生在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学制二年,贫困生在广州学习的学费、实验费、住宿费共约1000万元由广州市财政核拨,学生就学期间的伙食费及个人生活费用自理。
为做好2007年广州梅州中等职业教育对口帮扶招生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梅州市各县(市、区)有志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家庭贫困的初中毕业生(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或因家庭变故造成家庭贫困的学生)。
二、名额分配
将455名(补充计划55名)帮扶名额按人口比例分解到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详见2007年广州梅州职教扶贫招生名额分配表)
三、招生方法
帮扶贫困生招生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按贫困生招生办理程序办理。
四、办理程序
1、由学生本人填写《广州梅州职教扶贫招生申请审批表》(附表二)并提交初中毕业证,经学生在读的初级中学及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核实提出意见;
2、将《广州梅州职教扶贫招生申请审批表》交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审批并公示;
3、各县(市、区)按所分配名额将贫困生申请审批表和《2007年广州梅州职教扶贫招生学生名单》(附表三用Excel格式制,同报3.5寸盘)于 8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汇总后统一送广州市教育局办理有关招生入学注册手续,9月上旬开学(具体时间由录取学校通知)。
广州梅州职教对口帮扶工作是贯彻《广州梅州两市对口帮扶工作第三次联席会议纪要》的重要内容,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民心”工程,体现党和人民政府对贫困家庭子女的关怀,是有利于贫困家庭脱贫奔康的一大喜事。为把这一好事办好办实,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大力宣传,认真组织,确保完成招生任务。
附件:
1、
2007年广州梅州职教扶贫招生名额分配表.xls
2、
广州梅州职教扶贫招生申请审批表.xls
3、2007年广州梅州职教扶贫招生学生名单
梅州市教育局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
抄 送:陈卫平副市长、蓝汕兴副秘书长、市经协办,市府办
综合二科,广州市教育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