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教办职[2007]2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职[2007]6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有关精神和要求做好招生工作。
一、加大宣传、做好动员工作。特别是要利用各种途径宣传国家对就读中职学校的资助政策,动员初中毕业生就读各类中职学校。
二、做好初中毕业生的去向跟踪工作,对未准备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毕业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做好过细的宣传动员工作,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
三、树立全省中等职业教育“一盘棋”思想,确保完成今年招生任务。各县(市、区)在完成好本地招生任务同时,要积极做好跨市招生工作,动员学生报读市直、市外中职学校,完成输送生源任务。报读外市中职学校的学生填写《梅州市中等职业教育跨市招生报名表》(附表二)于8月20日前报我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汇总送有关市、学校。
四、为做好招生日报工作,请各学校填写好附表一、附表三于8月10日前报我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于便报省。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电话:2180892,电子邮箱:2180892@163.com
附表一:梅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网络地址
附表二:梅州市中等职业教育跨市招生报名表
附表三:2007年梅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情况统计表
梅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二○○七年八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