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教考[2007]19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职学校:
至目前统计,今年我市不少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缺额较大,为了更好地完成今年我市中职学校招生任务,为考生提供更多的上学机会,经研究,决定进行中职学校招生录取补填志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填志愿对象:今年未被高中学校、中职学校及技工学校录取的中考考生及往届初中毕业生。
二、补填志愿时间:8月20日—24日。
三、补填志愿地点:各县(市、区)教育局中招办或各中学,具体地点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决定。
四、补填志愿注意事项:
1、补填志愿中职学校名单见附件一;
2、凡补填志愿考生均须重新填写“广东省梅州市200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
3、“报名表”以考生第一志愿中职学校为单位连同补报志愿名册(见附件二)于8月27日送市教育考试中心;
4、中职学校于8月28日—31日到市教育考试中心办理录取手续。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宣传、组织、发动考生参加中职学校招生录取补填志愿,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考生参加补填志愿。
附件:1、2007年梅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情况统计表
2、梅州市2007年中职学校招生录取补填志愿考生名册
梅州市教育局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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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教育考试院,市政府陈卫平、蓝汕兴同志、市府办
综合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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