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教人[2007]28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我市2007年小学高级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返回进行公示。
一、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时间从2007年11月26日上午至12月2日下午,共7天,请通知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公示。
二、将公示公告张贴在学校的公告栏,或学校教职工能看见的显著位置,有条件的也可将公告挂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三、请认真协助做好公示意见的收集、整理和核实工作。并于2007年12月6日前将公示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局人事科。
四、凡公示中经核实有违反政策规定的,一律不予核准和办理发证手续。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公示文稿(样式)
梅州市教育局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