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教仪[2007]1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九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粤教基[2007]98号)精神,为做好我市的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指导思想
丰富中小学生学习生活;重在过程、重在参与;激发创新精神,培养实践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参加人员范围
全市普通高中、初中、小学的在校学生。
三、“活动”项目
“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简称“活动”)内容分为“电脑作品评选”(简称“评选类项目”)和“电脑机器人竞赛”(简称“竞赛类项目”)。
根据不同年龄段中小学学生的特点, “活动”分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
四、“活动”项目的分类、要求及评比指标
(一)“评选类项目”作品分类
小学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
初中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
高中组:电脑艺术设计、电脑动画、网页、程序设计
(二)“竞赛类项目”分类
小学组:机器人灭火、一对一机器人足球、机器人工程挑战赛─破解能源竞赛
初中组:机器人灭火、二对二机器人足球、机器人工程挑战赛─破解能源竞赛
高中组:机器人灭火与搜救、二对二机器人足球
〔相关要求及评比指标详见《第九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可从《梅州教育城域网》(www.mzedu.com)下载〕
五、作品报送
“评选类项目”的报送: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以县(市、区)为单位于2008年3月10日前将参赛作品报我局教仪站(联系人:朱刚,联系电话:2180831),并报送以下材料:
1、电子文档材料,包括:
① 推荐参评作品光盘(由各县集中组织刻录,一式两份),内含“参赛作品、推荐作品登记表和作品创作说明”(附表2)和作者照片等电子文档材料;
内容以文件夹形式建立“广东省第九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梅州市XX县作品库”;二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小学、初中、高中;三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程序设计、电脑艺术设计;四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作品名称。四级文件夹内含参赛作品、推荐作品登记表和作品创作说明(格式参见附件3)、作者照片等电子文档材料。报送作品必须确保无病毒、能够运行;电脑动画作品必须同时报送源文件、程序设计作品必须同时报送源程序代码,否则取消该作品的参赛资格。
②第九届广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报送作品名单(附表1)
③第九届广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最佳组织奖推荐表(附表4)
④第九届广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附表6)
2、文字材料,包括:
①第九届广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报送作品名单(附表1)
②各县(市、区)组织“活动”工作情况小结(1000字以内);
③有作者签名的“推荐作品登记表”和“作品创作说明”(附表2),一式两份。其中小学组、初中组每件作品可报两位指导教师,但信息技术或电教教师不能超过一位;高中组每件作品限报一位指导教师;由于全国组委会每件作品限报一位指导教师,省组委会向全国组委会推荐小学组、初中组作品时将只报送第一指导教师。高中组作品只能由一位制作者独立完成。
④各县(市、区)“活动”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附表3)。
⑤中小学校及学生参加第九届广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情况统计表(附表4)
⑥第九届广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最佳组织奖推荐表(附表5)
⑦第九届广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附表6)
3、各种表格可从梅州教育城域网下载。
4、活动严禁各种抄袭行为,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
六、奖项设置
我局将对各县(市、区)上送作品进行评比,并对组织工作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对评选类项目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四个等级;设优秀指导教师奖5名,县(市、区)最佳组织奖3名、校级最佳组织奖8名;“评选类项目” 优秀作品将上送参加“广东省第九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评比,并在《梅州教育城域网》上予以展示。“竞赛类项目”优秀代表队将选送参加省教育厅于2008年3月举办的“第五届广东省中小学生电脑机器人竞赛活动”(有关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本文同时在《梅州教育城域网》(www.mzedu.com)发布。
梅 州 市 教 育 局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