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教办仪[2008]5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第四批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的通知》(粤教电〔2008〕4号)精神,为做好我市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
学校申报,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逐级推荐,省电教馆、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工作指导小组审议,省教育厅确认。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学校必须有实验工作领导机构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建有校园网,宽带接入当地教育网,连接省基础教育专网;网络信息点基本上覆盖整个校园;要配置校园网各种应用软件,包括校务管理系统、教学管理系统、校园一卡通系统、教学评价系统,在教育管理和教学中真正发挥作用;有独立的网络中心,有软件及教学资源制作中心、教学资源库、学生学籍管理数据库、电子图书馆;在“十一五”期间能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在开展信息技术教学活动中创出特色,在当地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
(二)各学校在申报中,必须根据《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工作实施意见》精神,按照《申报表》中的要求填写。申报表填好后,要在“学校主管部门意见”一栏中加盖县(区)教育局和地级市教育局意见和印章,一式2份,省市各存一份。填写内容包括学校的基本情况、教学环境建设、教学科研情况、学校办学特色、近三年获奖情况、今后三年工作规划等。
(三)各县(市、区)教育局在对各申报学校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基础上,根据当地经济情况,有选择地推荐。
三、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须于2008年5月15日前报送我局教仪站,逾期不再办理。联系人:刘荔芬 联系电话:2180831。
《
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工作指导意见.doc》和《第四批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申报表》可在《梅州教育城域网》(www.mzedu.com)下载。
梅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