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1期
梅州市迎接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
梅 州 市 语 言 文 字 工 作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编 2008年5月6日
规范语言文字 服务绿色崛起
── 我市召开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暨
迎接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动员大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切实加强我市语言文字工作,使我市顺利迎接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检查,5月5日,市政府召开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暨迎接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动员大会。市政府副市长、市语委会主任陈卫平,省教育厅副厅长李学明,市教育局局长、市语委会副主任叶维园等出席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蓝汕兴主持。
陈卫平副市长在动员会上作了讲话,她指出,近年来,我市语言文字工作在省教育厅、省语委办的正确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发挥城市的带动辐射作用,进一步推动语言文字工作重心向农村和边远山区转移。不断强化过程管理,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开展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不断探索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开创了我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新局面。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对推动我市语言文字工作,提高市民素质,树立城市形象,营造扩大开放的良好环境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对深入实施“四个梅州”发展战略,彰显后发优势,实现绿色崛起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陈卫平副市长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对做好语言文字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要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做好迎评工作;要建立健全确保迎评任务落实的保障工作机制。她要求,党政机关要切实抓好规范用语用字的日常管理和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新闻媒体要建立“事前审核,事后监督”的管理机制,重视对新闻媒体工作者进行语言文字知识培训;学校要发挥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主阵地的基础作用,促进语言文字工作稳步发展;公共服务行业要努力提高规范用语用字的整体水平,进一步在全市服务行业营造人人都会说普通话,说好普通话的良好氛围。
陈卫平要求迎评成员单位要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加强领导,加强宣传,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及时查漏补缺,通过开展各项实实在在的工作和活动提高我市语言文字工作水平,确保我市依期顺利通过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省教育厅副厅长李学明在会上作了讲话,他指出,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对推动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具有重要意义,是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优化语言文字工作环境,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发展的难得机遇。评估是对城市语言文字常规管理工作和语言文字应用的基本状况的整体考察,是对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动态的评价。要通过评估,加强依法管理监督的力度,建立和完善适应需要的工作机制,提高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水平,保证语言文字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为推动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提高全社会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要通过评估,推进城市深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因此,我们决不能把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作为工作负担,搞临时突击,或做表面文章走过场,必须确保评估工作健康开展。
叶维园局长在会上代表市语委作了关于《梅州市迎接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她指出,制定本方案是为了更好地统一思想,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她还分别就指导思想、评估范围、评估标准、评估方法、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作了说明。
会后,省语委专家对我市迎评成员单位联络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据了解,省语委已于2006年对广州、深圳两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并通过了教育部和国家语委的认定。今年起,省教育厅、省语委将逐步对我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开展评估认定,我市被列为首批评估认定的二类城市之一。省语委将于今年12月来梅进行评估验收。
参加会议的还有省语委办副主任、副调研员张毅,副调研员李华东,市、区语委成员单位及负责迎评工作的联络员,以及市、区教育部门干部等共170多人。 (谢权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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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省教育厅,省语委办,市政府陈卫平、蓝汕兴同志,市语委
会各成员单位,梅江区政府,市府办综合二科,市教育局领导
发: 各县(市、区)教育局、语委办,市直有关学校,市教育 局
各科(室、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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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6日印发 共印12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