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窗口行业普通话相声小品大赛的通知推普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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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窗口行业普通话相声小品大赛的通知

市公安局、市经贸局、市工商银行、市旅游局、市卫生局、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梅州市分公司、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嘉应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使我市第八届推普周的宣传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多彩、气氛隆重热烈,体现市民的广泛参与,根据《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八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梅州市活动方案的通知》(梅市办[2005]67号)的部署,定于推普周期间举行全市窗口行业普通话相声小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9月14日上午9:00时。

二、比赛地点

梅州电视台演播厅。

三、参赛单位

市公安局、市经贸局、市工商银行、市旅游局、市卫生局、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梅州市分公司、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嘉应学院。

四、内容与形式要求

1、每单位组织一个相声或小品,节目内容要结合行业特点,反映本部门、本行业在工作、生活中与普通话密切相关的人和事,演出时间不得超过十分钟。

2、表演者普通话语音准确,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五、其它事项

1、参赛节目所需服装、布景、道具及演出交通费等由参赛单位自行解决。

2、彩排时间:9月2日上午9:00时;

   彩排地点:梅州市教育局二楼活动室。

3、本次大赛由梅州电视台现场直播或录播。

大赛设节目奖创作奖、个人表演奖、组织奖。为了鼓励创作,演出水平同等的节目,新创作的节目则优先考虑。各单位请于8月10日前将节目名称电传报市语委办(传真:2180882)。

 

附:窗口行业普通话相声小品大赛节目单

 

 

 

 

       第八届全国推普周梅州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代章)

                     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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